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隨著網路搜圖越來越快速,使用者似乎早已忘了版權的概念。今天一早看到 #吳念真 的文章,只能嘆口氣,怎麼又犯這種錯誤呢?如果大品牌在管理上不以身作則,那麼誰能為圖像版權以及肖像權努力?並非所有產品代言都可恣意使用肖像,這部份需視合約內容而定。

翻了翻這期端午節的DM,推測事件發生的原因與可能說法:

1.封面照為吳導代言商品的宣傳照。
2.吳導代言商品有兩項刊載於本期端午特刊所以成為封面人物。
3.台灣端午食俗大不同文章內文非 #吳導 撰文而為編輯依照過去 #吳導 曾說過的話自行撰寫,左邊的 #吳念真導演 則為圖說。
4.圖片與文字素材為個別廠商提供,非 #全聯 自行使用。

圖/取自吳念真臉書粉絲專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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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羚羊馬客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